受試者必須滿足以下所有入選標準才可入組本試驗:
1.年齡18-75周歲男性或女性受試者(包括18及75周歲);
2.經組織學或細胞學明確診斷為IV期NSCLC或不能進行根治性放射治療的IIIB和IIIC期NSCLC(國際肺癌研究協會第八版肺癌分期),同時可提供經國家批準的Ventana D5F3免疫組化或FISH或PCR或NGS檢測證實為ALK陽性的檢測報告,如沒有既往檢測報告,需提供組織標本進行ALK基因的確認;
3.受試者既往未接受過針對非小細胞肺癌的系統治療,包括ALK-TKI,免疫治療、生物治療(腫瘤疫苗、細胞因子、或控制癌癥的生長因子)等(既往接受過
一種化療方案,疾病進展或毒性不能耐受的患者可以納入);
4. ECOG體能評分為0~2;
5.受試者必須具有至少顱外的一處符合RECIST v1.1標準的可測量靶病灶,且該病灶之前未經放射治療。對于既往接受過放療的病灶,只有當放療后有明確的進展時,才可以作為靶病灶;
6.允許無腦轉移或無癥狀的腦轉移患者入選且:
a)未經治療且目前不需要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或
b)在隨機入組前,局部治療已經完成,從放療或手術的急性影響中完全恢復,這些腦轉移的患者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已經停止至少4周并且神經系統癥狀穩定;
c)軟腦膜疾病(LMD)或癌性腦膜炎(CM)在磁共振成像(MRI)上可見,或基線CSF檢查細胞學陽性者需排除。
7.經研究者評估受試者預期生存期≥12周;
8.受試者在基線檢查時器官功能良好,且實驗室檢查符合下列標準:
a.血常規: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1.5×109 /L、血小板計數≥90×109 /L、血紅蛋白≥90 g/L;
b.肝功能:血清總膽紅素(TBIL)≤1.5倍標準值上限(ULN);ALT和AST均≤2.5倍ULN,肝轉移受試者ALT和AST≤5倍ULN;
c.腎功能:血肌酐≤1.5倍ULN或CrCl≥50mL/min/1.73m2(≥0.835mL/s,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
d.血清淀粉酶(AMS)≤1.0 ULN(如果血淀粉酶升高在1-2倍ULN之間,但是無其它任何胰腺疾病的征象與臨床證據者除外);
e.糖化血紅蛋白≤7.0%;
9.任何手術、所有既往放療(除外姑息性)/操作必須在隨機前至少4周已完成;姑息性放療必須在隨機前1周已完成;
10.其他與抗腫瘤治療相關的非血液學毒性必須已經恢復至≤2級(脫發除外);
11.所有育齡期女性受試者必須在開始研究治療前3天內妊娠試驗陰性,且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必須同意在研究期間和末次研究用藥90天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雙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藥物,宮內節育器等;
12.能夠并愿意在執行任何研究相關程序之前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并遵守研究方案。
具有以下任何一項的受試者不能入組本研究:
1.合并小細胞肺癌者;
2.不能控制的惡性胸/腹腔積液和/或心包積液(不能控制是指積液抽取后一周內增長明顯);
3.入組前3年內曾診斷為任何其他惡性腫瘤(經充分治療并且疾病穩定的基底細胞癌或經內鏡切除的早期胃腸道(GI)癌或宮頸原位癌除外);
4.既往有器官移植、造血干細胞或骨髓移植治療史;
5.隨機前4周內,進行由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術治療或發生重大創傷(重大手術定義為全麻手術或有明顯切口的手術);
6.合并有活動性乙型肝炎(HBsAg陽性和/或HBcAb陽性且HBV-DNA >500 IU/ml),丙型肝炎(HCV抗體陽性且HCV RNA陽性)者;
7.合并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8.臨床上有影響受試者安全的活動性感染,包括活動性肺結核者;
9.未控制的高血糖、急性發作的膽石癥,具有急性胰腺炎易感特征的患者;
10.研究者判定無法控制的電解質紊亂(如低鈣、低鎂、低鉀血癥)者;
11.無法吞咽者
12.大面積彌漫性/雙肺間質纖維化病史,或已知分級為3或4級的肺間質纖維化,或當前患有具臨床意義的活動性肺部疾病,包括肺部感染、過敏性肺炎、間質性
肺炎及其它間質性肺病、閉塞性細支氣管炎,當前患有需要激素治療的放射性肺炎,但不包括既往放射性肺炎史;
13.具有臨床意義的血管(動脈和靜脈)和非血管性心臟病(隨機前3個月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a)動脈疾病,如腦血管意外/腦卒中(包括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心肌梗死、不穩定型心絞痛;
b)靜脈疾病,如腦靜脈血栓形成、癥狀性肺栓塞;
c)非血管性心臟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紐約心臟協會分類≥II級) 、II度或III度房室傳導阻滯(起搏除外)或PR>220 ms的房室傳導阻滯;或NCI CTCAE等級≥2持續性心律失常、任何級別的未控制的心房顫動、心率<50 bpm的心動過緩(除非患者身體健康,如長跑運動員等)、心電圖(ECG)QTc>470 msec的或先天性長QT綜合征者;
d)心臟彩超提示LVEF<50%;
14.隨機前14天內或治療期間需要合并使用任何可能延長QTc間期或誘導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的藥物者;
15.受試者在隨機前一個月內參加過其他臨床研究并接受治療者;
16.未控制的高血壓(未控制的高血壓定義為靜息狀態下收縮壓≥150 mmHg和/或舒張壓≥95 mmHg);
17.有臨床意義的胃腸道異常病癥,包括活動性潰瘍性結腸炎,由腸道吸收不良導致的慢性腹瀉、克羅恩病,和/或之前有影響吸收的外科手術;
18.其他經研究者評估任何可能影響研究安全性和有效性評估的嚴重的和/或未控制的合并疾病;
19.受試者正在接受已知對CYP3A4有強抑制或強誘導作用的藥物且在隨機前1周(或該藥物的5個半衰期內,以長者為準)及研究期間不能停止服用者;
20.受試者計劃手術,或研究者認為該受試者在研究期間需要進行手術(影響受試者安全及療效評估)者;
21.已知對克唑替尼膠囊或XZP-3621片任何成份過敏的過敏體質或有嚴重過敏史者;
22.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
23.有精神病史者,無行為能力者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24.已知有酗酒或藥物濫用史者;
25.存在經研究者評估認為不適合入組的其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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